Legal Notice
基于特定商取引法的标示
依据日本《特定商取引法》第11条,标示如下。本页面为日本法律所要求的事业者信息标示。
| 销售经营者 | 株式会社 TOMO JAPAN |
|---|---|
| 运营负责人 | 杨 卫水 |
| 所在地 | 〒222-0033 神奈川县横滨市港北区新横滨三丁目9番5号 新横滨第3东升大厦 |
| 电话号码 | 如需咨询请通过邮件联系。如有需要,我们会在收到请求后尽快告知电话号码。 |
| 电子邮箱 | info@tomo-japan.co.jp |
| 销售价格 | 根据咨询内容单独报价,并在业务开始前通过邮件告知金额(含消费税)。 |
| 商品价款以外的必要费用 | 银行汇款手续费、委托合作专家时的实际费用等(均会事前说明)。 |
| 支付方式 | 银行转账 |
| 支付时期 | 业务完成后开具账单(请求书)。请在账单所载付款期限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。 |
| 服务提供时期 | 在确认申请及付款后,自另行告知之日起提供服务。 |
| 取消与退款 | 业务开始前取消的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业务开始后取消的,将按已实施的工作内容收取相应费用,未着手部分不收取。对于已提供完毕的服务,因服务性质恕不退款。 |